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关税在国际贸易中的调节与导向作用,完善石化企业市场经营环境,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关税调整诉求建议工作的要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石油和化工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税目调整、企业税收遇到困惑等诉求的收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具体诉求,按相关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关税税率调整包括最惠国税率调整和暂定进出口税率调整、税则税目调整包括税目单列和新产品税目增列等。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和数据,并尽可能充分阐述调整依据。具体填报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申请企业须如实填写相应附件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6日前报送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
四、企业税收遇到困惑等诉求可单独来函具体说明情况,不受时间限制。
五、联系方式
由春艳 010-84885711 13520182230
苏彪 010-84885711 13681389883
邮箱:youcy@cpcif.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附件:1、进出口产品税率调整建议表
2、增列税目建议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