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深化责任关怀全行业推广实施,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经研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责任关怀推进工作实际,围绕责任关怀推进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努力培育责任关怀相关的科研成果,为责任关怀推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
二、选题及立项要求
申报课题符合指导思想,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题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重点热点,结合园区、企业、院校等践行责任关怀工作实践开展相关应用性研究,鼓励开展与责任关怀发展趋势相关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以下内容供选题参考:
1.责任关怀与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
2.责任关怀与HSE体系融合研究
3.责任关怀人才培养研究
4.责任关怀推动碳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研究
5.责任关怀实施效果评估研究
6.责任关怀推进策略研究
7.责任关怀与社会责任、ESG关系研究
8.人工智能赋能责任关怀
9.责任关怀与园区、企业发展融合
10.践行责任关怀与降低安全生产事故
11.责任关怀文化建设
(二)研究目标明确,课题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路线清晰,研究举措切实具体,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三)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课题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条件
(一)研究课题以各成员单位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6项。
(二)课题申报人根据选题要求和范围,确定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课题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课题审核着重审查研究内容、研究形式及研究成果是否违背党的基本政治理论、纲领、路线及政策方针,是否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存在有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等内容。凡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予以推荐。
(五)有在研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立项管理
(一)申报者按要求提交课题《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1),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公示后下发立项通知。
(二)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经费自筹。各申报单位加强课题管理,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对立项课题配套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
(三)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研究的责任,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课题组成员要体现团队和协作精神。
五、成果结项
(一)成果形式:一般课题需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重点课题需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提供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
(二)结项材料:纸质版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及成果各一式两份。
(三)课题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颁发结项证书。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以单位集中将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材料(《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寄送至责任关怀院校工作组秘书处,收件人:李连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邮编:210048,手机:15380005361。
(二)上述材料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请于4月15日前发送指定电子邮箱liliandi@njpi.edu.cn,申报书按“单位+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进行命名。
七、联系方式
李连地:15380005361, 025-57793640
李 威:15210834522,010-84885597
附件:1.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2.责任关怀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