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联合会会员及广大企业:为了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4]74号)精神,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持续推进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月”活动,我会将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召开第四十三次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开展第十届石油和化工企业品牌故事征文等一系列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月”活动策划,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活动总结、活动典型案例及有关特色活动图片和视频以电子邮件(hgscb5009@126.com)方式报送我会。电 话:010-84885009、84885418附: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4]74号)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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